江西职称评审新变化:企业人才职称申报门槛将大大降低
企业人才职称申报门槛将大大降低
今年6月,江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二条意见,通过发挥充分发挥职称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其中:
1. 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人事档案、户籍等限制,按属地原则通过民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2.降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门槛。对工作年限较长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适度降低学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可降低至大专学历。本科毕业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对年度考核材料不作硬性要求。
3.完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评委会组建部门要吸纳优秀的企业专家进入评审委员会,增加企业专家在职称评审中的话语权,其中工程、会计、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中来自企业的专家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要完善职称“绿色通道”政策,鼓励企业有突出贡献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按政策直接审定高级职称。
4.鼓励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突出企业作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制定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建立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机制。
5.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机制。修订编制《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扩大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直接认定其取得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减少重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