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怎么怎么提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来源:职称计算机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
 
你好!(1)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相关规定,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
(2)如符合相关要求,请携带《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学历学位、身份证、事业单位的工资卡;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及有人事代理权的单位在评审表上盖章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所辖县市区职改办审核。十堰市职改办每个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初定职称,工作日期间均可递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的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间请咨询各个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职称科咨询电话8665733,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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